律师分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九大权利,分别是:
1.知悉真实情况权。即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过程中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2.自主选择权。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商品的品种、服务方式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择的余地。二是对于选择商品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自由决定的权利而不受强制。
3.人身财产安全权。即消费者享有在购买商品如果人身、财产受到威胁。
4.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公平合理、计量准确无误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5.依法求偿权。求偿权是指在当权利、资源等因个人或集体而遭受侵害、损失的时候,所具有的要求赔偿的权利。
6.获得知识权。即消费者“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7.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有权要求国家建 立代表消费者利益的职能机构。二是有权建立自己的组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8.监督批评权。即消费者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特别是消费者有权参与国家消费政策和相关立法的制定,并对其实施加以监督。9.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