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满后,执行机关应当在15日内通知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可能是检察院也可能是法院,对应的机关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或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如果已经确定该犯罪嫌疑人不存在犯罪事实,检察机关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如果符合其他强制措施的条件,则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