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提供:原籍户口簿、父母在扬居住证明、独生子女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享受当地市民待遇,各年龄段学生参照小学、初中、高中的入学报名形式。
转学、借读、休学和复学的办理形式:
转学:户籍迁移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
借读:学生监护人因公出国、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支援边疆、现役军人(含武警)、来扬投资或务工。
办理程序:
1、学生(或监护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转入校审核同意后,出具《同意接收转学(或借读)证明》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3、学生(或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交申请书,并出示转入学校《同意接收转学(或借读)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
4、转出学校审核同意,则出具《转学(或借读)证明》,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5、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签署意见并盖章;6、学生持《转学(或借读)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手续。
休学:学生因病或因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
复学:休学期满,可以继续学习的。
办理程序:
1、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交申请书,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后,同意则签署意见报教育行政部门;
3、因病申请休学的到指定部门复检;
4、符合休学条件的,教育行政部门自收到学校上报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手续并备案;
5、休学期满,可以继续学习的,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等材料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