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剥离前债务人已全部履行,但由于债权人失误转让的;
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
3.真债权假合同;
4.债权人已通过新贷还旧贷的方式变更合同,但转让操作失误;
5.法律上不能;
6.转让后银行又接受债务人清偿而产生的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