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过继子女没有亲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有养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自合法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形成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过继子女只能继承其养父母的遗产,而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除非生父母立遗嘱让自己的子女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_x000D_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_x000D_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_x000D_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_x000D_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_x000D_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_x000D_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_x000D_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