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对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判刑,根据阻碍方式的不同而有区别。如果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如果是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什么罪?
犯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人的刑事责任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其他参与者,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什么是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负有解救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阻碍解救被拐卖、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就是阻碍解救被拐卖、拐卖、拐卖妇女儿童罪。犯此罪的,处二至七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