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广州的住房公积金在离职后可以全部提取。法律规定,劳动者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是符合提取条件的,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并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进行申请,并由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法律依据: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国、出境定居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因调动工作,接收单位不在本条例实施范围内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