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烟草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申请新办生产经营类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二)企业设立的证明文件,其中烟草制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提交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企业成立的文件;(三)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五)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四条申请新办零售类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二)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四)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烟草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申请新办生产经营类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二)企业设立的证明文件,其中烟草制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提交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企业成立的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五)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申请新办零售类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二)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四)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相关法律规定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申请新办生产经营类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注销营业执照对烟草证有影响吗?
营业执照注销对烟草证有影响。营业执照注销烟草证也要注销,烟草证如果当事人不注销,造成他人损失,可能会面临罚款处罚。可能产生的后果有被许可人从获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之日起,没有进过货,且实际也没有开店经营,出现这种情况,会在发证之日起,满6个月后予以注销,被许可人从获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之日起,有过进货记录的,则看当地烟草专卖局的事后监管处理。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一)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二)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三)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四)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五)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六)不执行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的;(七)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八)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擅自将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出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企业的;(九)登记事项发生改变,拒绝变更登记的;(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销营业执照对烟草证有影响吗?
营业执照注销对烟草证有影响。营业执照注销烟草证也要注销,烟草证如果当事人不注销,造成他人损失,可能会面临罚款处罚。可能产生的后果有被许可人从获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之日起,没有进过货,且实际也没有开店经营,出现这种情况,会在发证之日起,满6个月后予以注销,被许可人从获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之日起,有过进货记录的,则看当地烟草专卖局的事后监管处理。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一)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二)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三)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四)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五)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六)不执行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的;(七)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八)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擅自将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出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企业的;(九)登记事项发生改变,拒绝变更登记的;(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需要办烟草证,,去申请申请不了怎么办,,营业执照都有
办理烟草许可证流程:1、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申请,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网上申请。2、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县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3、烟草专卖局受理后会进行核查。4、审核审批。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申请新办生产经营类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