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的时候,都是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的,如果公司将女性辞退,是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条例对女性进行补偿的。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怀孕期间单位不能辞退员工。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如果员工不愿恢复,那么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的
当公司违法解除解除怀孕期间员工劳动合同,有两种维权方案,第一种,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该补偿金应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08以前工作的年限不计算,从08年开始计算)。第二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就是硬性规定,不可违反。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则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至于员工选择那一种方式,取决于员工未履行完的劳动合同期的长短及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长短,若员工未履行完的合同期较长,但工作年限较短,第一种方式能较好维护权益。若工作年限较长,因违法解除按工作年限的双倍赔偿,第二种方式能较好维护权益。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法律禁止用人单位辞退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怀孕的女职工如果遭遇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情形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标准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的赔偿标准是:赔偿金=工作年限解雇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即以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赔偿。公司不得违规与孕期的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孕期的女员工受法律保护。除怀孕员工本人自愿离职和存在过失性辞退的外,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计算经济补偿时,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补偿年限最高十二年。公司违法辞退孕期的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怀孕期被公司辞退怎么办
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