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离婚可以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不仅仅只是针对离婚诉讼,对于绝大部分案件都是实行的两审终审制度,还有一小部分实行的是一审终审制度。实行两审终审的案件,在一审审理完毕后,不服判决内容的一方可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一级法院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一、行政诉讼中院判决不公如何上诉?
行政诉讼中院判决不公的上诉方式是,权利人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二、刑诉是否有两审终审
刑事案件也实施二审终审制度,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