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上半年征兵2月中旬开始,3月中旬起运新兵,3月底征兵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
全国征兵网显示,男青年须2021年年满18至22周岁(即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普通高校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即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即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青年须2021年年满18至22周岁(即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上半年征集的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即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为鼓励更多高素质青年入伍,根据当前我国适龄青年的体格状况实际,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征兵体检标准。2020年《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最新修订后,部分体检项目标准进一步放宽,其中: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条件兵另行规定;体重,男性17.5BMI<30,女性17BMI<24,条件兵另行规定;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条件兵另行规定;血压,收缩压90-140毫米汞柱,舒张压60-90毫米汞柱;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50-59次或101-110次系生理性的也属于合格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一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