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两个人发生口角谁先动手谁的责任吗
1、两人打架先动手的责任是:打架双方是一致的,都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打架先动手和后动手认定责任时有什么区别
1、需要明确的是,打架行为,不论谁先动手,都需要承担责任。
2、只要有殴打他人的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如果是因为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3、如果伤情鉴定一方为轻伤及以上,那么得立刑事案件,不可调解,由检察院起诉。
4、如果超出了打架的界限,有故意伤害的故意,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时,防卫一方不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