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村土地确权是以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确定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弄清四至界线和面积大小,消除土地纠纷。由县农业局聘请专业测绘公司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县、乡、村三级共同配合,分入户权属调查、测量地块成图、结果公示审核、签合同建帐簿、发证建数据库、资料整理归档几个主要步骤完成。
一、农村土地使用证不给办应该怎么处理?
农村土地使用证不给办的处理方式是:建议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者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二、农村土地确权证怎么变更户主
1、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按当地要求的材料);2、县级部门同意后即可办理相关手续;3、通过后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修改户主,并注明“变更”;4、如果涉及到分户的,则需要在分户时需要双方带齐相关资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并签订承包地分户协议,协议时要明确约定好各自地块的位置和面积,协议好之后上报给发包方,上面同意之后就可以进行分户登记发证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