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如何办
1、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章,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2、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劳动争议仲裁原则
1、先行调解原则。
2、回避原则。
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4、一次裁决原则。
5、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