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法上诉状向什么法院提出
1、民事诉讼上诉状向以下法院提出:
(1)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2)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二、上诉案件如何裁判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除发回重审的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外,二审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诉讼标的重新起诉。对于具有给付内容的终审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应自觉履行裁判所确认的义务。否则人民法院即可强制执行。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如果向二审法院提出的,二审法院要移交原审法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