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青岛申请人才公寓并没有户籍限制,但是需要持有青岛市居住证或已办理居住登记。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市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和高新区)常住户口或者在公安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
(二)在市区工作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三)具有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四)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市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五)符合人才类别规定的条件(附件)。
【法律依据】:
《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1、具有市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和高新区)常住户口或者在公安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
2、在市区工作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具有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市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5、符合人才类别规定的条件,拥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自由职业者,具备人才标准条件且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市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出具无业证明,也可以申请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