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一般三到六个月能离,主要看法院适用什么程序审理案件以及原告提出的家庭暴力证据是否充足。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般要三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一般要六个月内审结。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的,会准予离婚。问: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答: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以下这些证据:一、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二、伤情鉴定结果。三、病历记录或照片。四、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五、邻居朋友的证言。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多久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要多久要看法院适用什么程序审理案件。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要在立案之日起需要六个月才能审结,若是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要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才能审结。问: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答: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以下这些证据:一、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二、伤情鉴定结果。三、病历记录或照片。四、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五、邻居朋友的证言。六、起诉状。
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要多久
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一般需要的时间可能是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等等,具体的时间会根据当事人对离婚纠纷处理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还可以进行延长。问: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答: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准备本人的身份证、起诉状、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以及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例如:照片、录音、证人证言等。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多久能判离
因为家暴起诉离婚的,一般在三到六个月之内会作出判决,但不一定就会判决离婚。立案后根据承办案件法官时间不同,一般一个月左右开庭。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且没有法律规定应当判离的情况,第一次起诉离婚不会判决离婚,但是涉及《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情况,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可能会直接判决离婚。问: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些?答: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程序有以下这些:一、写离婚起诉状。二、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四、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回家等通知。五、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六、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七、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这时,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
在有充分证据证据家暴且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则在三个月内判离;适用普通程序则在六个月内判离。但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则可再次起诉,那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问: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答: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以下这些证据:1、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2、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3、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4、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才能离掉
一、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什么时候通知对方调解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但离婚调解一般发生在法院审理案件之前。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3、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4、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即人民法院对已受理的离婚案件,依法律程序进行的调解工作。调解既可以在庭前也可以在庭审中进行。
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