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海淀区级政府机关有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淀区教委、海淀区科委、海淀区监察局、海淀区民政局、海淀区司法局、海淀区财政局、海淀区人力社保局、海淀区环保局、海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海淀区市政市容委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五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第五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行使行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