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应该在新生儿出生的一个月内为其办理落户。那么青岛新生儿落户办理手续是怎么样的呢?满足哪些条件可以落户青岛?落户青岛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证明?办理条件是怎么样的呢?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青岛新生儿落户口条件1、婴儿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家庭户的,可自...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青岛新生儿落户口的手续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1、婴儿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家庭户的,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
2、婴儿父母双方一方为集体户,另一方为家庭户的,应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在父或母所属家庭户之中。
3、婴儿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且确无亲友可以投靠又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按随父或随母原则暂时办理出生登记。
4、高等学校集体户的学生所生子女户口登记,按照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办理。
5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婴儿在家庭户一方登记户口;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
青岛新生儿落户办理所需材料
1、父母结婚证及复印件;
2、户口簿;
3、父母居民身份证;
4、计划生育手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需先到拟落户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再拿到派出来办理)或生育证;
5、出生医学证明;
6、其他: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口且无其他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随一方落集体户口无房证明、工作证明。(集体户口用)
7、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应当提供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婴儿父母与婴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8、收养孤儿、弃婴的,凭《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办理。
9、拟落户地父母一方系集体户的,应当提供集体户所在单位证明;
10、拟落户地父母一方系村民的,应当提供村委会接收证明。
青岛新生儿落户手续办理流程
1.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户籍民警审查出生申报材料,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3.对无《出生医学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的,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分(市)公安机关审批;
4.收养子女,逐级审核后报青岛市局户政处审批。
青岛新生儿落户办理时间限制
新生儿父母应该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内为其办理落户。
青岛新生儿落户办理点(派出所)、时间、上班时间
(1)青岛市公安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29号
电话:总机:66570000办公室:66570151
服务时间:9:00—17:00
(2)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广西路37号
电话:办公室:66575000户政科:66575059
服务时间:9:00—17:00
(3)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威海路106号
电话:办公室:66575559户政科:66575559
服务时间:9:00—17:00
(4)青岛市公安局四方分局
地址:青岛市四方区宁化路26号
电话:办公室:66576000户政科:66576052
服务时间:9:00—17:00
(5)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307号
电话:办公室:66576518
服务时间:9:00—17:00
(6)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07号
电话:办公室:87868001
服务时间:9:00—17:00
(7)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0号
电话:办公室:55580023;户政科:55580058
服务时间:9:00—17:00
(8)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
地址:青岛黄岛区长江中路357号
电话:办公室:66581181;户政科:66581136
服务时间:9:00—17:00
(9)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地址:即墨市振华街39号(户政),即墨市振华街152号(暂住办)
电话:办公室:66583060
服务时间:9:00—17:00
(10)青岛市公安局胶州分局
地址:胶州市厦门路1号(公安局大楼8楼811房间)
电话:办公室:82288766
服务时间:9:00—17:00
(11)青岛市公安局胶南分局
地址:胶南市人民路57号
电话:办公室:88184301;办公室:55586019;户政科:55586251
服务时间:9:00—17:00
(12)青岛市公安局平度分局
地址:平度市红旗路36号
办公室:87362451
服务时间:9:00—17:00
(13)青岛市公安局莱西分局
地址:平莱西市威海东路65-1号
总机:88483613
户政科:66035719
服务时间: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