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不算,定金是具有担保债权得以实施的担保合同,因此,如果当事人交付定金之后,却不签署合同,根据不当得利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定金。或者已经签署了订购或者认购等具有购房合同内容的合同,但是还没有签署正式的合同,视为已经签署正式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