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独生子女在征地拆迁中应当给予特殊待遇。但是,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对此有规定,比如《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就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照顾。”与湖南省作出类似规定的地方还有:陕西、福建、浙江、河北、河南、山西、宁夏、湖北、安徽、江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