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被起诉时应当积极应诉,可以准备以下的材料来应诉:
1、身份证明: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证明,如果借款发生在被告婚姻存续期间还需提供被告婚姻登记材料以及借款人夫或妻户籍证明。
2、债权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等。
3、如债务人业已偿还部分欠款需要提供还款证据。
4、利息方面:如利息未进行书面约定,需提债务人支付利息的证据从而推算出利率等。
5、担保或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能证明案件其他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