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官司只能找当地的律师吗
找外地的律师是可以的。被告人收到起诉书后,要做好应诉准备。
1、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
2、答辩要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
3、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4、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二、外地法院受理案件一般需提供的材料
1、民事起诉状,表达你的诉讼请求和理由;
2、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你的身份,立案时查验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证明你与被告的婚姻关系,立案时查验原件;
4、被告的居住证明,证明被告近一年以上在立案的法院辖区内居住,这是法院受理的根据,否则是不予立案的。
三、找律师打官司的费用怎么收
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式有两种:
1、常规收费
常规收费是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分一审阶段、二审阶段,首次提起诉讼即为一审,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如一方当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不得再提起诉讼。但是现实中,判决之后还有执行程序的提起,即判决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以使判决内容得以实现(即平时所说的查封、扣押财产)。相对应的,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
2、包干收费
包干收费是指收取一次费用后将案件负责到底,即只收取一次费用而负责一审、二审、执行三个阶段。收费标准在常规收费中一审收费的基础上适当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