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2023届)开始实施。2、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2021届)实施。
3、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从2022年1月选考起(2022届)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高考实施意见》 第五条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是高考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为确保考试成绩和评价结果可信可用,制定出台我省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办法,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