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根据新交规属于违法行为,可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行人闯红灯,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要接受罚款处置;如果在闯红灯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则是民事违法行为,涉及民事赔偿时,要承担部分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章,行人闯红灯违反了第六十二条,相关处罚在第八十九条:
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章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