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农村宅基地是国家和集体赋予村民用于建筑居所房屋的土地。其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和集体,农村居民只对宅基地拥有使用权。也就是说,本质上宅基地的所有权既然不属于个人,那么继承人继承的也不可能是所有权,而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除我国部分地区因历史原因造成的“自留地”问题以外,绝大多数的宅基地使用权一般都能被子女继承。其次,宅基地虽然属于集体和国家,但个人在合法拥有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则归属于个人所有,是私人财产。这部分财产在父母离世之后属于遗产范畴,可以被继续继承。子女也可以合法通过继承方式获得这部分资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