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撤诉后一般需要六个月再起诉。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因此,离婚案件撤诉后一般六个月后才能起诉,除非原告找到了新理由新情况或者是被告提出离婚诉讼。
一、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如下: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
1、调查收集证据;
2、写离婚起诉书;
3、带齐材料到法院立案;
4、如果有需要的,可以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
5、庭前询问或开庭,如果案件复杂,可能需要开几次庭,如果需要的,还可以进行补充证据;
6、案件审结宣判,拿调解书或判决书。
综上所述,离婚案件撤诉后一般需要六个月再起诉,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离婚如果有需要的,可以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
三、没有证据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一)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向法院起诉,除了要具备上述条件以外,还要依据规定,提交起诉书或者起诉状。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起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法院的受理
人民法院对符合规定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五)法院受理期限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