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总体上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体现一人生病千家助,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目的是切实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从而更快更好地奔向小康生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同于商业保险,现有生病的人,上了年纪的老人以及小孩都可参加医保,一旦投保到达规定总量,就可享受医保,这对现在患有特殊病种的病人来说,好处更多。参保的农民每人交上30元后,其余的50%由各级政府财政补贴。对那些农村低保户,个人不缴费,由市、镇乡(街道)财政承担,那些持有《计生优惠证》的农民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时,子女在年满18周岁前(含18周岁),本人及父母个人缴费可享受减半收取。此外,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在有效期限内连续2年没有发生报销费用的,可在当地卫生院(中心卫生院或医院)免费享受一次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常规、心电图、肝胆B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用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帮助大家减轻医疗负担。
2、农民出小头,政府出大头,生病有靠头。
3、一年只交30元,每天不到一分钱,看病住院保一年。
4、新农合是造福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好处
(1)2010年底以前农民个人每年交20元,可获得政府100元以上补助。从2011年起,农民个人交30元,就可获得政府120元以上的补助,用于建立年人均150元以上的农民看病报销基金。
(2)参合农民在定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看病可以享受门诊统筹报销补偿。
(3)住院费用可以按规定获得报销,最高每人每年可补偿4-5万元(具体视各个市县的标准而定),住院补偿比例原则上达到:乡镇卫生院85%左右(医药费用300元以下部分报销60%,300元以上部分报销85%左右),二级医院65%左右,三级医院50%左右。最低实际住院补偿比例从30%提高到35%。
(4)规定范围内的慢性病患者,凭《慢性病医疗证》在各级定点医院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也可以获得报销。
(5)参合孕妇正常分娩可获得300-500元的定额补助,相邻两个年度参合金收缴截止日期之间出生的婴儿,即在参合金收缴期(每年9月至12月)之外出生的婴儿,可享受“母婴捆绑报销政策”,即婴儿可直接享受母亲参合的补偿政策。
(6)在超出封顶线、且无力支付后续治疗费用的情况下,还可申请民政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