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的对象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即他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控制自己的身体活动的权利;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所谓拘禁,是指强制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行动自由。非法拘禁是非法和强制的;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以构成;
4、本罪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具有非法夺取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犯罪的动机可以多种多样,如索债、威胁报复、玩特权、炫耀威望等。不同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