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订立合同之后对方拿了钱却不办事的不能直接就认定为合同诈骗。
首先,对方不按合同办事构成违约,这时无疑的,在合同中有约定的违约责任的,就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对方既不履行又不承担违约责任,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其次,合同诈骗属于刑事犯罪,想要认定合同诈骗必须对方的行为都符合该罪的构成要求,不能仅从拿钱不办事来确定。
合同诈骗和普通的合同纠纷最主要的不同就是,对方是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实的办法,骗取钱财,且数额较大。
如对方是没有能力完成所委托的事项,然后却骗对方自己可以完成,在收了钱之后却不办事,且收的金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才可以认定为合同诈骗。如果对方并不存在欺诈,只是拿到钱后不办事的,仅能认定为违约,而不是犯罪。
一旦对方涉嫌合同诈骗,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到公安机关报警要求处置而不是到法院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