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拆迁事宜家庭内部产生的纠纷是民事纠纷,强制拆除是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前者后者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而且没有太多的关联,因此家庭纠纷的存在不影响强制拆除的进行。根据我国法律,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相关部门可以责令其交出土地,并且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强制拆除房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