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租之日起,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期限的部分属于无效;
2、续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来进行约定。非书面形式的,则视为无期租赁。无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3、续租合同中要约定转租的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