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意思自治的契约精神,当事人可以在民间借贷中约定违约金条款及违约金支付数额,这是双方自主合意的结果。如果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同时约定了利息和违约金条款,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角度,应当支持当事人的约定,可以同时支持利息和违约金。
一、民法典违约金的惩罚性和赔偿性
(一)违约金具有惩罚性
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就违约一方应承担的违约金金额进行约定,允许略高于实际损失(不超过实际损失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由此可以看出,民法典强调促进交易效率、维护严守契约和市场交易秩序的保护,对于违反合同的一方实行带有惩罚性的违约金约定。
(二)违约金具有赔偿性
如前所述,民法典属于私法领域,其特点即在于合同双方都是主体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在经过平等协商、尊重意思自治的前提下达成一致的契约。因而一方不具有强加给对方损失之外的负担的正当性权源,通常以实际损失为赔偿范围。否则由于事先约定明显高于可预见损失范围的违约金,对违约金承担的一方来说承担显失公平的不利后果,而对于守约方而言,也有投机和利用对方违约来获利的嫌疑。故民法典规定当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综上,在民法典的世界里,还是应该秉持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和遵守合同,在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适当履行合同时,守约方应当积极保留能够证明实际损失的相关证据,而不是指望事前约定了高额的违约金就能够确保自身利益万无一失。在司法实践中也倾向于根据当事人的诉求以及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来确定最终违约金的数额,而非简单按照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为裁判依据。
二、合同解除还要付违约金吗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如果是一方解除合同违约的话,则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则根据协商的内容决定。对合同解除同时承担违约金责任的情形,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意识,允许违约金约定成为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合法途径。当事人自愿在合同中约定对合同解除适用违约金条款,且不违背法律和公共利益,合同合法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本条解释之规定,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可以适用原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
三、如何调整违约金的数额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金则是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之一。《民法典》虽对违约金的承担作了规定,但实践中,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以及司法裁判对违约金数额的适用仍然千差万别。
(一)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没有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属于明显过高的情形。
(二)违约金的数额,并未超出双方当事人签订该协议时应当预见的范围应当予以适用;一方虽主张违约金数额明显过高但未就其该主张提供证据证明的不予支持。
(三)因借款形成的债权,其违约金可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作为计算标准。
(四)在有约定的情况下,以银行同期贷款月利率的4倍为利息计算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可以予以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