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南海区摩托车入户新政策:
1、2014年9月1日起,“禁摩”区域(桂城街道东至桂澜路,北至佛山水道(含桂澜路以东、海八路以北与佛山水道合围区域)、西至与禅城交界处、南至与禅城交界处,以及东二村、石石肯村)内的居民不得再申请注册登记摩托车。
2、除“禁摩”区域外,桂城街道的其它区域,摩托车入户政策保持“一户一摩”不变。
3、2014年9月1日起,除桂城街道外,南海区的其它区域,摩托车入户政策由“一户一摩”调整为“两证一摩”(“两证”是指南海区户籍身份证和摩托车驾驶证、“一摩”是指只能注册登记一辆摩托车),但拥有“两证”的居民已注册登记小型客车的,不得再注册登记摩托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