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算刑期,而是可以拆抵刑期。
对于刑事案件,在一审判决送达后,当事人有十天的上诉期,在这十天的上诉期届满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不开始计算刑期。
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的判决生效前,因本案而被实际羁押的时间应该拆抵刑期,也就是说实际执行的刑期为判决确定的刑期,减去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时间。
一、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吗?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案件中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1、刑期不同
管制的期限,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
拘役的期限,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2、执行方式不同
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
在被判处管制的期限内,犯罪分子可在限制的范围内行使政治权利,如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有选举权,但没有被选举权,不得担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领导。
拘役: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3、刑期计算方式不同
管制的刑期:执行期限从刑期判决之日起计算,在判决之前被先行羁押的时间按每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剩余日期为实际执行管制的日期。如某罪犯被判管制三个月,判决前先行羁押三十天,计算公式为:三个月的具体总天数减去折抵天数六十后,剩余期限是实际执行的管制期限。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管制和拘役还有一个区别就是,管制是会留案底,而拘役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