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经项目开发前期调查形成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2、在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审批的同时,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上报上述文件,规划部门形成项目建设选址初步。3、政府审批文件报规划部门审批,形成项目定点规划通知书和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4、开发商根据定点规划通知书和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完成建筑规划方案设计,(包括“四图一书即:总平面图、定位图、竖向设计图、管线综合图、说明书)。5、持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加上经审定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后,申办开工证前,需申领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至此,规划程序完成。7、征地拆迁程序:征地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即可进行,拆迁在取得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件后即可提出申请。征地、拆迁都是项目开工前的重要工作。征地、拆迁工作的完成是申请项目开工的必备条件之一。8、在项目完成规划程序并且具备开工条件后,向市建委提出开工申请,取得报建证。
【法律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首次申请或者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企业章程;(四)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五)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六)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七)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八)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九)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十)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