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被告缺席需要开庭,无正当理由缺席可能缺席判决。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一、离婚了男方还一直纠缠该怎么办
离婚,意味着夫妻双方的关系已解除,如果对方纠缠,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1、先找到对方详谈一下,看是否能和解,陈述利弊以及这么做的后果。
2、如果对方仍纠缠且采取的是电话骚扰,可以录音,然后向当地警方报案,让警察来处理。
3、如果是恐吓,可以利用证人录音录像的方法取证,取得大量有效证据,到法院起诉或报警。
如果需要通过法院来进行判决,财产就可过户,过户后如果男方继续赖在家中则可向公安报案,对方没有权利,因已离婚双方都是自由人,如对方发淫秽短信或采取其他威胁等方式,要注意收集该证据,并向公安报案,民事方面可自诉到法院。
离婚诉讼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离婚诉讼被告不到庭,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由此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缺席判决的态度是非常慎重的,仅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缺席审理:一种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文书的,另一种是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但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的;
3、一般情况下,被告是可以不出庭的,但离婚案件除外,属特殊情况下必须到庭的情形。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但该规定对哪些情况下,被告必须到庭并没有详细说明,实践中,人民法院采取拘传措施是非常罕见的。
二、什么案件必须出庭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无论是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属于原告方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属于被告方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缺席判决。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
三、变更抚养权开庭当事人可申请不出庭吗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无论是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
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
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上述规定,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必须委托代理人,且被告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因为婚姻属人生大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十分重视,在司法实践中,都要求被告出具书面的意见,但这还不够完善,
法官还要确认书面意见确实是被告出具才行,因此被告应在开庭之前当面向法院递交书面意见,
或对书面意见做公证,由代理律师递交给法庭,这样被告可以不再出庭。
如果被告没有出庭,又没有提交书面意见,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按照缺席对待,缺席判决,这样就会对被告极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