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费不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负担相应的抚养费。如果拒不支付,可以从对方的财产中强制扣除,如果对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可将其财物进行抵扣。如果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