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法律分析:电子邮件合同只要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且该...查看全文
电子数据在电子商务中具有与书面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和电子合同也具备传统法律要求,电子数据在法律诉讼中具有可接受性,不受其形式的影响。...查看全文
电子邮件订立的合同有效。电子邮件订立的合同是书面合同,在双方都有民事行为能力、真实表达意图、内容合法且不违反强制法律规定、符合公序良俗等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查看全文
电子邮件商量的内容有合同效力,但需双方签字,合同合法才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订立合同。电子邮件可作为书面形式,并可随时调取查阅数据,具有同等效力。...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通过电子邮件商量好的内容有合同效力的。但还需要双方共同签字,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合同才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且以电子邮件形式体现,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通过电子邮件商量好的内容有合同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查看全文
一、电子合同的生效有哪些 1、订约主体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主体是...查看全文
电子邮件可以作为书面形式之一的电子合同,可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便于当事人订立合同。...查看全文
电子合同是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即有效。与传统合同相比,电子合同在订立环境、各环节、形式、当事人权利义务和履行支付等方面存在差异。电子合同的订立发生在虚拟空间中,合同形式为数据电文,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包括实体和形式...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物权效力,是指大陆法民法理论对物权法律效力的概括。通常认为包括三方面: (1)物权具有对世效力和排他效力,它仅凭借权利人的对物支配行为即可实现,并可排除第三人的不法干涉,它对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不特定人具有普遍约束力。 ...查看全文
电子邮件可作为电子合同,与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一样被认可。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查看全文
一、怎样认定合同条款效力 合同条款效力认定如下: 1、合同订立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是否为意思表示真实、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合同条款有无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出现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一、电子邮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查看全文
电子邮件合同是书面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电子邮件等方式也能有形地表现合同内容,视为书面形式。...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电子邮件合同是书面合同,其具有与普通的纸质版书面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签订方违反其中所规定的权利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中华人民共...查看全文
无效合同的违约金约定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效的或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是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查看全文
电子邮件可以作为电子合同吗? 电子邮件可以作为电子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电子邮件能算作合同。只要电子邮件是依法订立的,具备标的、价款、履行方式等重要的合同条款内容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可视为合同的书面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查看全文
电子邮件合同属于书面合同。其作为使用有形的形式表达所载内容的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查看全文
电子邮件合同可在特定条件下撤销。当事人可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以下合同:(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若一方以欺诈、胁迫或利用他人弱势情况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只有当事人请求...查看全文
北京市-北京市-通州区
专职律师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已服务9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