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提起公诉后一般在2个月内宣判。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受理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诉的案件,以及存在法定情形且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的案件,可延长3个月;特殊情况下还需延长的,报请最高院批准。
法律依据:_x000D_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_x000D_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_x000D_
第一百五十八条_x000D_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_x000D_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_x000D_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_x000D_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_x000D_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