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里面所有员工的工资都是不一样,有些劳动者的等级比较高,得到的工资收入也会比较高,而有些劳动者工资比较低,互相之间可能差了好几倍。但是员工发生公司是按照工资最低基数在缴纳社保。我给出下面意见。
单位给所有员工都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合理吗
不合理。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劳动者遇到少缴社保的用人单位,应当收集好相关证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实际工资数额为基数缴纳社保,并补缴不合法缴纳期间的费用。
二、社保缴费基数不能“约定”
社会保险的缴费多少,主要根据缴费基数的多少来决定,因为单位或个人缴纳部分的比例是固定的,即单位为36。5%,个人为11%。缴费的总额是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之积,由于比例是确定的,所以缴费的基数就成了关键。什么叫缴费基数呢?通俗点讲,就是职工的平均月收入。
公司按照工资最低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并没有违反《劳动法》,就算劳动者认为公司做法不合理,也不能够怎么样去追究公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