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转诊报销比例只要有住院开转诊证明就能按照正常比例报销,很多地方的三甲医院报销比例55%,如果有转诊证明就按照55%报销,没有的话就按照35%报销。也就是降低百分之二十。
县外医疗,新农合转诊窗口在为患者办理纸质转诊手续的过程中,同时进行网上电子转诊,这种情况报销比例是一样的,另外急诊、重症精神病,不需办理纸质转诊,可通过电话直接实施电子转诊,其报销比例出不会降低。
电子转诊和纸质转诊是不一样的,他们是不能相互替代的。电子转诊属于异地就诊的电子备案,只办理电子转诊不属于正常转诊,报销比例会低于正常转诊20%。报销比例:7000以下30%,7000以上50%。纸质转诊证明,只有开具了纸质转诊证明才属于正常转诊。按照正常的报销比例:7000以下50%,7000以上65-68%。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