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开的店铺共同经营的,离婚时店铺应归产权一方所有,而婚后共同经营的收益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但是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内容处理。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