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是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收取的,如果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收取的费用最多不超过五千元。
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是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4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申请费: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申请费: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