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法律规定不得代理的情形。例如: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结婚、离婚登记、立遗嘱、收养子女、赡养父母、放弃继承或放弃受遗赠等,不得由代理人代理。
第二、依照按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当事人约定的情形。例如: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如:约定必须由特定人完成的义务,如演讲、约稿、授课、预约绘画、预约演出等,因与债务人的知识功底、表演水平、创作能力分不开,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不能由他人代理。
第三、内容违法的行为、侵权行为不得代理。
侵权行为,内容违法的行为,例如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私自买卖黄金等行为,贩毒、拐卖妇女儿童等都是国家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当然不能进行,因而也不能代理。
第四、发售债券等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代理包括什么?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代理权的代理,由于它是依据本人意思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本人意思表示是发生委托代理的前提条件,因此又称为意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发生代理权的代理。这种法律规定,即法定授权行为,是国家立法机关基于保护公民和维护交易秩序的特别需要,而作出的关于具有特定身份的民事主体有权代理他人为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