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如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数额较大为5000元以上,数额巨大为50000元以上,但各省对此的司法解释可能有所不同。数额的认定需要由具有合法资质的价格鉴定人员依法定程序作出。对物的损坏需要有主观上的故意,且具有对物的针对性,要和寻衅滋事罪区分开来。如果情节轻微可能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或者只是定罪但免于刑罚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