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法第36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67条亦作了相同的规定。
因此,只要不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制定的公证书,一般来说在诉讼、仲裁和行政管理活动中,公证书具有证据效力,而且具有比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证明文书更高的证据效力;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攻机关及其登记部门应当将公证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也就是说,房子涨价了公证书还是具有效力的,对方不能随意涨价,除非是有特殊情况,比如说当时公证时,该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认知错误等,否则就按公证的内容进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