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的费用有:
1、营业税,个人购买对外销售不足2年的房屋,全额征收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五年以上免征,五年以下按房价1%缴纳;
3、所得税,取得五年以上房屋产权的免征,不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
4、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的1、9%支付。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