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办理地点: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办理材料:带2张两寸的登记照、身份证、柜台取登记表
三、办理流程:
1、交费。出示身份证,交费,领取发票。凭发票登记照相、体检、领证,请妥善保存发票。
2、登记照相。请出示身份证和发票,登记照相。
3、透视。既往有患病史或现有不适感应者,请向医生陈述。
4、肠道采样。孕妇请向医生出示怀孕证明,勿透视。
5、内科及皮肤检查。有肛门疾患者请向医生申明。
6、采血。采血为体检的最后一步(第二步至第五步任一项未做都无法进行采血)。采血后须压迫采血点3-5分钟。如晕针、晕血请向护士说明,采血后血休息5分钟,无异常方可离开。
7、领取结果。请四个工作日后凭发票和身份证领取健康证或者体检报告。成年流动育龄妇女(户口在武汉市城区以外的)还需同时出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