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被驳回能够上诉吗
一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作出后,当事人就不能再上诉了,因为裁定书已经生效,只能在一审法院审理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当中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诉讼只有在法院一审的时候可以提一次,而如果当事人并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那么应当认为当事人默认说法院管辖,而如果在管辖异议被驳回的情况下建议应该咨询律师帮忙,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